高三女生偷电脑检察院不起诉 助她考上大学

2011-08-24来源 : 互联网

18岁的高三女生徐艳(化名)做了件糊涂事,因为喜欢老师的笔记本电脑,她趁老师不在家,将其偷回家了。为了挽救她,办案的九龙坡区检察院对她作出了微罪不诉的决定,让她顺利参加高考。昨日,她给办案检察官捎来喜讯,她已经被我市一所**大学录取,下个月将到校报到,开始新的生活。

培训时偷走老师电脑

徐艳是我市主城一所中学的高三学生,在老师、父母、长辈眼中,她是典型的乖乖女,还喜欢画画。

去年8月,徐艳决定报考艺术类专业,并到黄桷坪一美术培训班拜师学艺。参加培训期间,她曾住在培训班租的房子里。后来,徐艳从租赁屋搬了出来,钥匙未交回。

同年11月25日上午,徐艳回到租赁屋,准备拿走自己的衣服,打开房门发现大家都不在。当她收拾好衣服准备离开时,看见了***深蓝色的笔记本电脑。她越看越喜欢,便将它装进了自己的书包带回家了。

检察官发现她没有恶习

当天中午12点,老师回到租赁屋发现电脑不见后**。随后,民警分别找到租赁屋居住的人,以及徐艳进行排查。

见到民警后,徐艳便称:“我承认电脑是我拿的。”她还告诉民警,电脑放在杨家坪一个熟人开的服装店里。事后,经鉴定,徐艳盗走的电脑价值1400元。

随后,该案被移送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周观长称,徐艳说话声音很小,可能因为害怕,显得非常拘谨,但对人非常尊敬,一直称他为“老师”。经过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徐艳是思想单纯、没有恶习、性格内向的女孩子,而且成绩还不错,又有美术方面的专长,只是因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因为喜欢就随便拿走别人的东西,从而犯罪。

为挽救她检方决定不起诉

周观长称,根据审查,徐艳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可如果将她起诉,根据其犯罪情节,她很可能被判缓刑。但是,这会给即将参加高考的徐艳留下刑事案底,而这个污点可能会影响她升学甚至一生。

为了挽救徐艳,九龙坡区检察院根据微罪不诉的相关规定,在徐艳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前,对她做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完后,我怕小姑娘走不出心理阴影,耽误复习。”周观长说,案子结案后,他将徐艳加为QQ好友,时常通过网上聊天,帮助她排解压力。今年6月,徐艳自信地走进了高考考场。分数公布的那天,徐艳笑了,她的成绩上了本科线。

“谢谢你,周老师,我已被市内一所**大学录取,下个月就要去报到。你放心,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做人。”昨日,周观长接到了徐艳的报喜电话,电话那头,徐艳的声音显得非常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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