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对方法人代表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是企业在法律上的责任人。某些不诚信的公司和企业聘请公司外的无业人员等无关人员来做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旦东窗事发,即刻溜之大吉,剩下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法人代表”来承担他根本没有办法承担的责任。
2、尽量不和某些“职业骗子的集散地”的地区的单位和人做任何生意,因为没有必要冒这种风险!3、对“急于要货的单”也要比较注意;
4、尽可能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原则上不允许“赊销”;
5、对既将发生和已经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公司的情况要进行深刻了解,而且时刻注意它经营情况的变化—主要是指企业或公司资金状况的变化;6、为防止银行支票和汇票的风险,建议采用款到帐才给货的方式。
7、为防止假期资金风险,企业可以采用早放假、晚收假、多放假的方法,以避开因为银行票据交换而可能出现的问题,因为“非诚信分子”**可以利用长期假期中银行结算速度慢和时间差来骗取不正当收入。
8、和业务合作单位的负责人或**,交为真正的朋友。
9、对“公司注册资金过大和过斜的公司和企业,尤其要比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