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品牌应当具有强有力的品牌内涵。该品牌已经为广大公众熟悉和认可,品牌忠诚度高,能够形成名牌效应,在市场上已经具备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个性,具有高的市场占有率,超额创利能力和超越文化与地理界限的能力。这样,由于形成固定的核心内涵,不会因为某一方面的损失而导致整体崩溃。
其次,延伸产品与原产品之间要有一定的粘合度。延伸产品和原产品结合是否成功,一方面,延伸产品和原产品应当具有互补关系,即在共同的场合同时被消费者消费和使用,或者与原产品开发相联系的技术、技能、知识等有助于延伸产品的制造和生产,两者在技术制造和最终用途方面存在的一定的相关性。另一方面,延伸产品与原产品应在同一水平上,即产品的档次一样。如果不是同一档次,进行垂直延伸,则风险比较大。派克公司落魄低档钢笔市场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再次,延伸应当有助于提高核心品牌知名度,避免负面内涵。一方面,要求延伸产品在质量、服务、信誉等都能达到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延伸产品应在品牌的核心概念范围之内。因为公众只对企业品牌的领先的、独特的概念产生印象并固定化。这个概念一般是品牌的核心概念。如“娃哈哈”是属于儿童的,其产品概念是儿童果奶。如果延伸过度,超出了核心概念的范围,将有可能淡化、模糊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识,分散其内涵,导致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