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小杨参加过一场招聘会后,很快就收到一家山东企业的录用通知,并告诉他,上班时带1万元现金,以便异地安排生活。可是到了企业不久,拿走他的身份证,要求再交8000元的培训费。“在培训会现场,听了十多分钟,就发觉不对,那个场面就像是电视上播出的传销现场。”小杨说,他不相信一年能挣100万元的谎言,也没有按照传销人员的要求,发展下线,侥幸的是,该传销组织被警方查处,他才得以脱身。
生活中像这样的骗局举不胜举。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谢雷等6人的就业经历颇有代表性。2011年他们集体到广东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测工作。该企业给学生们的口头**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时长满一年即可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
急于求成的学生们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但在工作中,他们发现,经常会违反合同上的“**条款”: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菜罚款100元……一个月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只有可怜的400多元。6名学生大呼上当,集体反抗,要求辞职,该企业却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元的违约金。
由于大学生在求职中处于弱势地位,**意识缺乏,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类似这种“**条款”的不平等协议。因此大学生求职陷阱多,一定要多加小心,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