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立法防少年艳舞 女子团体跳劈腿舞或禁

2013-03-11来源 : 互联网

中新网3月10日报道,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国会议案信息系统7日透露,**统合党议员崔敏姬等16人*近提出了旨在“防止青少年艺人性商品化”的《青少年保**》修订案。如果该法案得到国会批准,今后电视不能再次看到10多岁未成年艺人身穿超短裤跳“劈腿舞”等,过于煽情的表演或**。

据修订案显示,经纪公司不能要求10多岁艺人进行煽情表演、过度**等,而且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也不能制作、发行、报道过度曝光、强调未成年艺人特定身体部位的媒介。如果违反,将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修订案还规定,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可利用职权,审议参加煽情演出等的青少年艺人“是否受到有违本人意愿的要求”。如有此事,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媒体中断制作、发行和报道。

崔敏姬等表示:“有报道称,经纪公司利用不公平的权力关系,强行要求青少年艺人进行煽情表演。这是在侵害青少年艺人的**。性商品化不仅对10多岁艺人,而且对普通青少年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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