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了解到,8月5日晚有人**称,一女子在游泳池骚扰未成年男孩,被骚扰男孩15岁,长相清秀,性格腼腆。**人自称是男孩的小姨,当事男孩的母亲也在场。
经了解,被指骚扰男孩的女子与男孩及其家长原本就认识,住的也不远,事发前她们分别带着孩子来游泳。男孩的小姨说,她当时正在游泳池旁休息,突然看 见那名中年女子在游泳池内对自己15岁的外甥又抱又亲的。她很气愤,当时就大声喝止,没想到对方竟想上岸逃走,她就和姐姐追上去找对方理论,随后发生争执 报了警。被指骚扰男孩的女子称,她原本就认识男孩,而且一直非常喜欢这孩子,所以在游泳池遇见他时就情不自禁地抱了几次,亲了两下。她一直说她并无恶意,只是很喜欢那男孩。
经民警批评教育之后,她说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她也不希望此事造成别的影响,希望警方和男孩家长给她一次机会。
随后,被指骚扰男孩的女子写下**书,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对男孩及其家长**,**骚扰该男孩。在警方的协调下,男孩的家长也同意和解,当事双方都表示不会再提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