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志微博炮轰足协被罚称“拒不接受处罚”

2013-08-14来源 : 互联网

8月13日,中国足协召开了上轮中超联赛的例行总结会议,在会议上也特别提到了武汉卓尔董事长阎志再次微博炮轰足协一事。对于阎志声称“拒不接受处罚”,中国足协则表示:如果武汉俱乐部在规定的30日期限之内不交罚款,还将加重处罚。至于**与球迷指出的“津辽之战”是否属于默契球,中国足协也表示,已经在深入调查取证之中。

8月9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队做出处罚决定,针对武汉卓尔俱乐部高管人员(注:俱乐部投资人阎志)在7月14日与国安[微博]队比赛之后发布微博一事,认为该微博属于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78条之规定,做出对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队予以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对于中国足协开出的罚单,阎志在8月10日做出回应:据悉,因为我的一条微博,中国足协警告了卓尔俱乐部并处罚金1万元。实在无语啊,一场全国人民都看得懂的"默契球"你不处罚?那么多不公平的判罚你不处罚?振兴中国足球还有多少该做的事你还没做?这个时候你要处罚个发微博的?难道我的微博危及到你的安全?可笑啊!对不起,我们拒不接受所谓处罚。

对于阎志再次通过微博表达的态度,中国足协也在本周二的联赛例行总结会上提到了此事,分管联赛工作的足协副主席于洪臣亲自参加会议,于洪臣也指出,纪律委员会必须要按章办事,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要进行处罚。至于武汉到底接不接受处罚,可以看他们*终是否交纳罚款为准。至于阎志提出的“默契球”问题,于洪臣也指示相关部门一定要继续进行调查。

那么,如果武汉俱乐部如果**接受处罚,足协又将如何对待。对此一位足协纪律委员会成员表示:如果拒不交纳罚款,肯定会继续重罚,这些也是纪律处罚条例规定的。按照处罚条例第48条规定:“违规违纪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罚款由被处罚对象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0日内汇入中国足协银行帐号。”也就说武汉俱乐部必须在9月9日之前交纳罚金,如果不按时交纳,则按照第72条规定执行:“任何人包括运动员、官员、俱乐部或会员协会,无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不予执行的、将加重处罚。”

对于阎志在微博上表达的态度,足协内部人士也表示,我们理解武汉现在遇到的困境,但希望他们依靠自身努力走出低谷,而不是一个错误的基础上再犯错误,中国足协的这次处罚也绝不是针对武汉俱乐部,任何人有相同的不当言论,都会受到处罚。

至于阎志在微博之中提出的津辽之战是否属于默契球,又是否会处罚津辽两家俱乐部,足协人士表示:此事并没有结束,我们一直在调查之中,但是否属于默契球肯定也需要相应的证据,如果通过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相关俱乐部肯定要受到重罚。

据了解,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已经成立专门小组进一步深入调查津辽之战,包括针对辽足在足协杯客场再次派出全替补一事也一并进行调查,如果真有默契球现象一定要严惩不怠,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在联赛收官之时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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