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回应“晒证据” 一切以公告为准

2011-07-08来源 : 互联网

 在四川长虹前员工范德均3月8日开通博客晒出关于“老东家”财务造假的新证据之后,此事似乎再无新的进展。

《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致电范德均的委托律师薛昌,他也表示:“目前还没有新的进展。”当问到四川长虹方面有无联系他时,他则表示有关问题明日再谈。

但就在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监管部门收到了有关四川长虹的实名举报,并要求派出机构去现场核查。监管部门将根据核查结果,实时向外公布。

相比之前的媒体报道称四川省证监局对四川长虹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正处于公司自查阶段。

是非曲折 真假难辨

范德均持续战斗了十多年。这一次,他选择了在媒体面前“讲述”。

据薛昌对媒体介绍,从2002年开始,范德均已经三次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时间分别是2002年、2007年和2010年的2月。2002年,范德均刚刚服刑两年,他在狱中向国税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据其称,国税总局后委托四川国税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调查进行了2个月,因证据不足调查未果。

2005年5月,范德均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又开始搜集证据, 2007年,范德均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绵阳国税认为,范德均提供的证据不够完整和清楚,绵阳国税需要他本人到绵阳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但范德均不愿回到绵阳,导致该案至今未有结果。

2010年2月25日,范德均第三次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

但是面对昔日雇员的“指控”,四川长虹一直都很低调,表示公司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范德均曾对媒体表示,如果四川长虹不回应,他将继续公布更多的证据。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范德均的博客依然没有更新,数十篇文章静静地晾在上面供人观摩。阅读的人很多,但是留言的人很少。因为,这桩发生在10多年前的事情现在看来并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弄清的,孰是孰非只有看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四川长虹回应“惜字如金”

对于四川长虹财务造假的质疑主要发生在1998年度,距今已有12年时间。消息人士称,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在四川长虹自查阶段,可能会由上市公司*立董事出面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四川长虹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目前事态的发展情况,《证券日报》记者也联系了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先生。

《证券日报》:范德均在博客上提供了他的证据,但是四川长虹方面没有对他的证据一一反驳,这让投资者会觉得心里没底。目前,公司有没有找一些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然后在一段时间内向公众公开,以证清白呢?

刘海中:我们在2月25日的澄清公告中已经说的很清楚。

《证券日报》:从您个人角度想对范德均说一些什么?有什么看法呢?

刘海中:我再重复一遍,一切以公告为主。

《证券日报》:目前整个事情有什么进展吗?

刘海中:我再重复一遍,有关这个事件以公告为主。我得到的信息就是这句话,没有更新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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