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第六章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部级**鉴定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部级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总站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量合理分配鉴定费用。

第三十条 证书变更项目的收费依据《部级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按照需审查的项目内容核算收取。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