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 则
**条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力资源社会**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