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出版社转制后与主办单位暂不脱钩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各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6月4日、5日,**各部门各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的“一把手”及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新闻出版总署接受了解读式培训和动员。之后,记者走访了几家**部委出版社,了解改制进程。据业内人士透露,面对出版社与主管部委**渊源和复杂关系,2009年4月,**推出了“转制后主管主办单位暂时不变”的“曲线”政策。

据记者在部委出版社了解到,转制后的出版社**向主管主办单位上交利润,但不具备组建出版集团公司条件的出版社,其资产财务关系暂时由原主管主办单位代管。同时,主管单位要始终掌握重要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宣传内容的终审权。这就意味着出版社在完成资产清算后,划定资产归属,在资产、财务上与原部委**切断,但“血缘关系”暂时保留,出版社与部委仍暂时保持“上下级”关系。

改制无法回避的三大难题

今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酝酿并讨论多年的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正式启动,也带来了部委出版社的一阵躁动不安。

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说,“两年前出版总署希望把我们列入先行****,但由于当时出版社各种条件不成熟、改制政策还不完善,再加上法律出版本身与司法部职能紧密联系,我们要听部里的意见,所以当时我们希望再看看。”

两年后,转制已经势在必行。如同某部委出版社负责人所说,“现在改也得改,不改也得考虑改了。”《指导意见》明确了部委出版社改制时间表——“所有**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年底前完成转制”。在今年的5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在**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2010年年底仍不能完成转制的出版社给予注销,善后事宜由主管单位自行负责。

此时,《指导意见》中“公益性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除外”的政策让一些出版社依然抱有幻想。出版社如果能转为公益性,就可以保留事业体制,然而,2009年4月**针对部委出版社改制的具体政策让这一幻想**破灭。政策明确指定了四家可保留事业体制的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其他全部转为企业。

据了解,部委出版社在职能上与**各部门各单位关系紧密,因而也成为改制中“*难啃的骨头”。黄闽表示,“目前部委出版社改制面临三大难题:**,这些出版社与**部委职能关系紧密,一旦脱钩,他们可能会面临出版资源的问题,也就是生存的挑战;第二,很多出版社**是部委派来的老同志,改制带来身份和工作环境的改变,这对他们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第三,转制需要资金来解决养老、社保等成本问题,有些出版社无法承受。所以,大家对改制比较‘低调’。”

暂不会面临生存困境

6月4日、5日,**加大部委出版社改制的马力,对148家经营性部委出版社进行解读式培训和动员。而在此之前,**高层也曾出面对部委出版社改制进行过动员和沟通。

从2004年开始,国家已经全面启动了地方出版社、高等院校出版社的改革,部委出版社是事业出版社中*后一批改制的。

黄闽告诉记者,“对于法律出版来说,转企没有问题,我们出版社1994年就按照企业法人来运作了,但是脱钩就意味着我们从政法机关领域出圈了,在政策上、在信息上、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作为司法部出版机构的**,黄闽每周都要去参加部里的工作会议,能够**时间了解政法战线上的*新政策和动态,但是,一旦转为了企业,这种密切的关系就不复存在,黄闽认为这对选题、管理运营决策都是不利的。

黄闽对记者表示,如果**实现与主管单位“脱钩”的转制,对一些与部委职能关联紧密的出版社来讲,一旦失去部委这个资源,出版社就面临着死亡;而对于那些与主管部委职能关联不是很紧密,选题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科技类的出版社,转制相对就比较顺当。

目前,**对部委出版社改制的*新政策表明,不具备资产重组条件的出版社,转制后主管主办单位暂时不变,这意味着部委出版社转制后可以继续和上级单位保持密切关系,包括继续享有主办单位的出版资源,这让很多部委出版社舒缓了一下神经。

“就我们出版社来说,目前上面对我们还是主管主办关系,一旦关于社保政策下来之后,我们人员身份就能转换,至于转制后的运营,目前还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某部委出版社负责人说。

尚没有触及改革*核心问题

虽然面对**暂时宽缓的转制政策,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社长宋灵恩对未来依然焦虑。面对采访,宋灵恩表示,虽然目前尚保留与国家审计署的关系,但未来政策尚不清楚,出版社依然面临下一步怎么走的问题。

“企业的市场环境不断变化,谁都不敢讲将来我就一定是龙头老大,管理不好、错误决策或市场出现大的状况,说死就死了。以前是事业单位,即使出了状况,国家也不会**放弃你,这就是市场化的区别。”某**部委出版社负责人说,“国家暂时保留主管主办单位的做法也是很无奈的选择,这样会缓解和弱化目前的阻力,但是从长远来看,仍然‘不脱钩’就解决不了联合重组的问题。但是,经验表明,企业的重组一定要有企业自身的内在要求,行政撮合效果不好。我们理解国家的希望,出版社要做大做强一批,就必然要淘汰一批。”

据介绍,法律出版社已经开始着手资产清算评估相关的准备,根据*新的实施政策,转制前使用的土地、办公大楼等资产将作为国有资本,经核实后划给出版社继续使用。转制后的出版社在经济上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必须脱钩。

“对于法律出版社来讲,跟很多部委出版社一样,我们一直在市场化运作,以前我们不用向司法部上交利润,此次转制后,所有的部委出版社都不用再向上级单位提交利润了。在引入股份制改革后,后期利润可能会根据投资主体来核算和上交。”黄闽对记者说。

黄闽告诉记者,对于部委出版社来说,此次的转企程序是明确的。首先要完成人员身份转变,将事业员工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在国家规定的2009年7月1日后,出版社员工开始缴纳社保资金;第二要对资产重新评估,包括土地资产,确认产权;*后将原来的事业单位注销,重新注册企业法人。2010年底之前这些工作必须完成。而为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还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改制之前的养老保险由北京市政府接管;第二,在资产评估中的不良资产注销给予了扶持;第三,转制后的出版企业到2013年之前免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对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出版业的改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衡量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有两点:**,产权是否明晰。转制首先要对事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晰的评估核算,确定产权归属,引入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原来的事业单位就转化为国有企业。但是不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来进行统一监管,其经营决策是不是由董事会来决定,这个必须明确;第二,在人事上独立,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对于目前**所采取的“曲线”转制政策,向勇认为,“如果没有明晰产权,明确投资主体,就没有触动到改革*核心的东西,下一步可能就是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出版业内人士分析,“**下大力推进部委出版社改革,首先是培育市场主体,实现管办分离,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2010年部委出版社完成的仅仅是转企,转企之后就是改制,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一步,与主管主办单位脱钩或探索其他新的管理方式都有可能,届时出版社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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