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成品油调价机制不宜模糊

2011-07-27来源 : 互联网

据媒体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近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认为今年5月初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使得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频频发生,不利于油品市场的稳定。两大集团建议,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表面上看,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确实可以被提前预测,并因此产生了囤货套利空间。但是,如果为解决这个问题,就让成品油定价机制回归模糊,就会更多伤害公众利益。

谈论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应该透明,还是应该模糊,*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调价机制是用来调整哪些方面的利益关系。就成品油这种商品而言,其调价机制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调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用来调整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利益关系,更不是用来管理市场秩序,约束投机行为。现在,利益关系的一方——生产者认为这个机制应该模糊,那么,生产者*先应该问问利益关系的另一方——消费者愿不愿意模糊。而不应该随便找个市场管理方面的原因,就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模糊。不管怎么说,说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远比打击市场投机要重要得多。

其实,我们的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好不容易才摆脱模糊的,与成品油价格有关的各方,也都吃过调价机制不清不楚的苦头。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油价的波动让我们充分领略到了调价机制模糊带来的弊端。在**油价高涨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没有同步上涨,结果,中石油和中石化利益受损,叫苦不迭。而在**油价大幅回落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也没能同步回落到“**水平”。这样做的结果,自然是两头不讨好,不管怎么调,都会有人叫苦。

今年,我们终于等来了一个理顺成品油调价机制的时间窗。5月上旬,大家期待了多年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办法》当中*引人注目的内容,就是对成品油调价机制作出了具体的、透明的规定,“当**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正是这条金子般宝贵的条款,让成品油调价机制走向透明。依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成品油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国家不管怎么定价,都算合法行为。现在,通过这个条款,等于是把**手中的定价原则,向参与市场的各方公开,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长期以来,老百姓一直埋怨我们的油价跟涨不跟跌,而石油*头则埋怨油价跟跌不跟涨。现在,国家把调价原则公开,只要长期实施,自然能让油价逐渐走向合理,让各方的利益走向平衡。

当然,调价机制的透明,必然会带来囤货套利。这是个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回归模糊绝非一味良药。我国的成品油批发是高度垄断的,作为批发商的中石油和中石化,只要在渠道管理上稍稍采取一些措施,相信就能扼制囤货套利的行为,因为囤货者大多是成品油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如果中石油和中石化真的要痛下杀手,囤货者哪敢顶风作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所有打击囤货的手段中,让成品油调价机制模糊化是负面作用*大的一种,石油*头应该慎提,**有关部门应该慎行。(苗凡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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