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高盖主”的背后是所有者的虚位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不知大家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停车场停车,本来按要求是每辆车收取五元停车费的,如果你不要发票,看车人就可能只收你三元。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守车人*先满足自己的利益,于是集体可能就会在每辆车上损失五元的停车收入。日积月累*终可能损失*大的还是集体。

*近一段时间内,国内十分**的格力及TCL被媒体推向了前台。“格力事件”的焦点是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关于商标使用权的争议,“TCL风波”的焦点是TCL集团与TCL通讯关于上市发生的一些内部冲突。在传媒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格力事件”与“TCL之争”,似乎一时半会儿还让业内外人士有些看不懂。一贯对品牌建设十分在意的格力与TCL,此时怎么会全然不顾矛盾斗争对品牌美誉度产生的杀伤力呢?近期也有**撰文对此发表评论,一针见血的指出 “只有产权所有者表面到位实际缺位的国有企业才会出现这种内讧现象,无论围绕着利益的争夺***果如何,谁对国有无形资产流失负责呢?”是啊!一围绕国有企业问题都在谈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又有谁对品牌价值的流失负责呢?

表面来看,两件事情的发生都有着十分明显的起因。但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其实都是“功高盖主”惹得祸。在格力电器,集团董事长徐荣是朱江洪董事长的下属,在TCL通讯,集团董事长李东升是万明坚董事长的下属;在格力集团,格力电器**的利润占到集团的80%左右,在TCL集团,TCL通讯**的利润占到集团的80%以上。如果在民营企业,事业部经理搞得好不仅会得到嘉奖甚至还会得以提升,但在看似已经改制成功的国企,仍会出现这样新的问题,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谁是企业真正的主人?谁能够持续的对品牌的保值增值负责呢?在品牌价值的大利益下,我们能否重审“功高盖主”的“盖主”之过错在哪里?

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早在春秋时代,齐国有古冶子、公孙接、田开疆三位大将军,三人功高盖主、狂妄自大,齐景公颇为顾忌,想除掉他们,但是却找不到借口。齐相晏平仲以为这种事情只能靠吃的办法来解决,便买了两只硕大无比的桃子,差人送去将军府,说由三位将军自行评论,荐其中两位功劳*大者,食此二桃。古冶子恰好不在,公孙接和田开疆就一人各自食用了一个,沾沾自喜。古冶子回来后,听闻此事,勃然大怒,他所建功勋要比那两位要大许多,功高而无桃,古冶子觉得这是一个极大的侮辱,遂拔剑自刎。另外两位觉得自己功劳没有古冶子高,但是却贪食了桃,羞愧难当,也旋即自尽。晏子不要一兵一卒,只两只桃子便解决了三个勇士,解除了齐景公的心腹大患,其**手段可谓是登峰造极。这个故事就是**的“二桃杀三士”,但是如果没有那两只桃子,齐国的状况也可能发生极大的变化啊!

格力与TCL是中国制造业中的成功品牌,万不能因为个人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毁了一个日积月累积淀起来的品牌。****,不需要再增加一种新的死法……

原文将刊载在2004年第1期《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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