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促进措施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工作要求,加大大学生创业工作推进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营造优良的大学生创业环境,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高新区创业促进措施。

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

大学生创业企业是指主要创办人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条件:

1.大学生创业企业必须在成都高新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2.大学生创业企业从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

3.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者在创业过程中能形成核心技术;或者有*创的运营模式。

4.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关于载体支持及房租补贴

通过中国大学生创业园入驻评估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或大学生创业企业,创业园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不超过一年的免费办公场地,第二年给予50平方米以内60%的房租补贴。

在大学设立中国大学生创业园分基地,延伸高新区的大学生创业服务。

三、关于投**服务

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为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企业提供天使投资服务。通过评审的大学生项目,可获得高新区5-10万元天使投资。

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担保资金,为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高新区项目立项扶持向大学生创业企业倾斜,并积极为大学生企业申报省、市相关项目提供咨询和帮助服务。

四、关于创业辅导服务

打造“三库一平台”创业辅导服务体系:

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定期举办项目推介会和企业沙龙,搭建企业交流与合作平台。

建立“创业导师库”,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采取单个辅导、会诊辅导、授课辅导、咨询辅导等形式,对大学生创业团队或企业进行帮扶。

建立“大学生辅导企业库”,帮助大学生企业与成功的创业企业对接,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和投**活动。

完善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免费为大学生企业提供服务。

五、其它优惠政策

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工商部门免收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过软件企业和高***企业认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开通大学生人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引进人才,高新区免费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免费参加高新区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

会。

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创办者及其引进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可落户到高新区集体户口。

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大学生廉租公寓等经济租赁住房。

鼓励申请国内外**。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国内外**、软件着作权等知识产权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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