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比质比价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一、比质比价的基础工作。

1、翔实、准确的物料需求计划。

3、扎实的询价比价记录。

5、兄弟公司的对比资料。

6、相应的行情资料。

7、有力的询价监督工作。

9、完善的验收、付款制度。

10、过程使用人员的监督。

二、比质比价的实施过程。

1、生产部结合上月实际领料情况和本月生产计划,编制翔实准确的物料需求计划。

2、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生产部编制的物料需求计划,结合手头掌握的供应商资料,结合了解的商品信息,对比采购周期与生产需求周期的差异,编制分类明确的采购计划。

3、物资采购中心应将编制好的采购计划与生产部、技术部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确认。

4、物资采购中心根据既定的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价。询价比价记录应真实的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商、性能参数、价格、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方式。

5、物资采购中心根据询价情况得出比价的建议性结论,结论中须以充分的理由说明选择该供应商的原因。

6、对于比质比价的结果可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如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

7、比质比价的过程中需对相近的物品组合询价,或整批或整组,以体现询价的规模优势,这个原理就象批发和零售的道理,批发价肯定便宜,零售价肯定贵,对大客户的政策和服务都优惠,对小客户可做可不做。

8、比质比价的结果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实施采购。

9、实施采购后并不意味着比质比价工作的结束,还需要公司验证,需要使用过程中的验证,需要考核供应商的服务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的效率。

10、经过若干次考查后,物资采购中心可会同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共同确定**供应商。

11、物资采购部门需不断收集商品供应信息,为开发**供应商做好准备。

12、购买必备的价格咨询手册,熟练掌握商品知识,为采购谈判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询价监督工作的实施过程。

1、财务部平时需做好对物资采购中心比质比价记录的检查核对工作,主要检查比质比价记录的真实性,并核查比质比价记录上的价格是否和实际报销的价格一致,比质比价记录上规定采购的物品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是否和实际采购的一致。

2、财务人员应努力收集兄弟公司的采购价格。

3、财务询价监督人员应积累丰富的商品信息和商品知识。

4、财务询价监督人员可采取假设整批询价的手段实施有效的询价信息的收集,并以此来监督物资采购人员比质比价的真实性。

5、建立完善的验收付款制度,对于尚未验收定论的物资,财务**付款,以**比质比价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

6、对于比质比价结果与财务询价结果的对比问题,原则上,物资采购人员在同等质量、服务、交货方式下的询价结果必须低于财务监督的价格,若特殊情况下,单价在10元以上或批量在10000以上物品,其价格幅度不应超过财务询价的千分之一,单价在10元以内,批量在10000以内的物品,其价格幅度不应超过财务询价的千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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