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后公司治理 实现新责权利结构的平滑过渡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 张文魁/文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公司*理转型,是指如何从改制前各利益方之间相对均衡的责权利结构转换为新的各利益方之间相对均衡的责权利结构。这涉及到出资人或股东、董事、管理层、员工、**、供销商、债权人等利益方。 强调国有企业改制中公司*理转型的重要性,其实是要改变过去长期以来研究和评估国有企业改制时“见物不见人”的思路,也即主要从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作价、资产转让以及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等方面来研究和评估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人,也主要是强调职工安置、防止职工“闹事”等角度来考虑问题。 从人的角度来研究和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可能与从物的角度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产生不一样的政策导向。 责权利的平滑过渡 国企改制前后的责权利结构是一种复杂的结构。因此,建立简明扼要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公司*理转型的分析框架非常重要。 *先,是改制时的控制权的交接。 改制总会发生控制权的全部或者部分的交接,权力交接也会衍生相应的利益交接和责任交接,这相当于“改朝换代”。不要小看改朝换代,这对企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如果不能实现顺利、平稳的控制权的交接,企业会产生震荡,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负面的,严重的会导致企业休克。 其次,是权力取得方式、权力配置方式和权力行使方式的变化。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改制前后权力取得方式从“来自于官方” 变化到“来自于资方”;权力配置方式从“按官配置” 变化到“按股配置”;权力行使方式从“指定和约定行使” 变化到“法定和约定行使”。当然,我们将改制前国有企业的公司*理的均衡状态做了“简化”处理。这是一个博弈,并涉及公司政*乃至**政*的过程。因此,改制时公司*理转型的过程充满风险、充满不确定性。 第三,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变化。 不同利益方之间出现责任、权利、利益的纠纷,在国有企业状态下往往诉诸**。而改制后,诉诸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律是否有效?是否仍然需要诉诸**?以及**为什么会介入?都是重要问题。中国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即使是完全民营化之后,**往往仍然要承担某种意义上的“监护人”的角色,特别是当改制企业与**之间还存在未了和未尽事宜时,更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 第四,是新的责权利结构的动态性均衡。 新的责权利结构的均衡应该是动态的。很多改制企业有一些改制后的过渡性的安排,包括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配置等方面的安排。如何形成动态性均衡,以及这种动态性均衡是否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效率提高,都需要关注。一个例子是,广泛的职工持股是否会逐渐演变成管理层持大股以及如何完成这一过程。 内部人控制、分享与所有 中国国企改革经历了简单的放权让利、承包制、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及所谓的“两权分离”等阶段。经过这些阶段的改革,中国的国有企业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分享的典型特征,而且这种格局得到了社会的接受。 但是,在这个路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改制,必定有高度的路径依赖,即改制很难摆脱内部人主导。改制中如何妥善、平稳地处理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分享是公司*理转型中尤为重要的问题,因为存在两种相冲突的因素:改制可能对过去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分享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改制也可能会导致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分享演变为内部人所有,而且是廉价地取得所有权。两种相冲突的因素处理得不好,就会引起企业巨大的震荡甚至导致企业的没落。 法*环境依赖当然与前面提到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关,但又不完全限于此。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原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企业的内部纠纷导致诉诸**,然后**把已转让的股权收回去,重新实现国有化。 谨防三大后遗症 一是实际控制人信息不明。 从公司*理的角度而言,改制类似于并购。因此,新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尤其重要。即使改制的企业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收购人的真实身份以进行要约管理,但**及银行等债权人对国有企业并购者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的掌握都非常重要。 第一,**作为拟转让产权的实际控制人,要尽量保证大宗产权交易不流产,特别是国有产权转让款大多数并不是一次结清而是分期付款的情况下,掌握并购者的真实身份和真实财务状况十分必要;第二,改制后一段时期里,**对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职工,仍然不能摆脱义务,特别是在许多改制企业并不立即兑现职工身份补偿金的情况下;第三,**往往给予了并购者一些优惠条件以换取并购者关于后续资金投入方面的承诺,并购者是否有条件有能力和有诚意兑现这些承诺,对**来说都是重要的。 二是企业运营受影响。 改制企业继续保持为运营体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企业作为一个运营体存在才有意义,这不但是因为运营体的价值要高于清算价值,更重要的是职工、供销商等依赖于运营才有持续的利益。 在改制中,责权利关系的重新洗牌可能会影响企业作为运营体而存在。*先,产权变动使得股东可以通过股份再交易而不是运营企业而获得利益,所以一些股东可能对股份再交易的兴趣大于运营企业的兴趣。其次,新控制人可能热衷于资本游戏或者利益转移,或者对行业的生疏、对企业整合能力的缺乏,或者几个股东之间的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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