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新政:个人账户全家通用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东方早报记者 龚菲

个人医保账户上的余额用不完,可以给直系亲属看病,早报记者昨日从镇江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新政,将于下个月实施将医保个人账户向家庭账户过渡,先在全国实行“家庭账户”模式,使医保的共济功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父母退休可享子女医保

据介绍,作为1995年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镇江的个人账户经过15年运行已具有一定积累,积累期相比于其他城市长3-5年。从2008年起该市将个人账户分设一、二级,初步解决了账户积累性不够、有积累的发生较高费用后***被释放的问题。

该市在通道式统账结合方式下,个人账户是一种“个人所有”的统筹基金,只能在参保状态下用于规定的医疗消费。个人账户用完后可以进统筹报销。个人账户分设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二级账户为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其余为一级账户。当年补缴、继承、受赠的账户基金划入一级个人账户。

“从医保改革至今,二级账户积余基金在3000元以上的就有4万多人,比例还算比较大,使得保险的共济功能难以体现。”据镇江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王翔介绍,此次镇江参保人员可以将直系亲属的二级账户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一级账户用于医疗支付。

比如参保人员父母退休了,因为年老体弱经常看病,每年划入的个人账户肯定不够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在每年初,从自己的二级账户划出资金给父母,帮助父母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可为失业配偶缴费参保

王翔表示,今年**的新政就是在二级账户原有使用功能基础上,拓展二级账户的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二级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套餐”等,并逐步向家庭账户过渡。

镇江的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方式参加统账医保的,可用二级账户资金互相帮助缴纳参保费用;当二级账户资金不足所缴保费数额时,可先使用二级账户资金缴纳,余额由参保人员自行补足。比如一个家庭中,丈夫在单位参保,个人二级账户有结余,而妻子因为失业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这时丈夫可以从二级账户中划出资金,帮助妻子缴费参保。需要强调的是,二级账户资金不得缴纳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医疗保险费。

据该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二级账户的拓展使用遵循自愿、使用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及直系亲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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