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0日,据国外媒体报道,Lipton曾因醉酒驾车,将一名妇女撞成重伤而遭到起诉。两周以后,这名20岁的大学生去参加好莱坞的一个派对,将自己打扮成囚徒。派对上拍到的照片显示,他穿着黑白条纹的T恤,还有橘色标签,写着"囚犯"。
随后这些照片被贴到社交网站Facebook上。原告代理人Sullivan利用这些照片,指责Lipton毫无悔意,在聚会上纵情欢乐,而被害人却躺在医院里。一位法官对此表示同意,称这些照片"堕落",并判Lipton入狱两年。
类似Facebook和MySpace的社交网站为警察破案提供了帮助,并且成为雇主了解求职者的渠道。现在这些网站上被告的不良照片为起诉人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在听证或请求法官严惩被告时,原告会利用这些材料恳请法官对被告的品质提出更多质疑。
哈佛法律学院伯克中心网络犯罪诊所主管Phil Malone表示,社交网站只是人们重述所说或所做事情的另一种方式,人们在网上说的或留下的事情通常都很**。
还有很多相似的案例。Buys在2006年酒后驾车造成一起交通致死事故,本可以执行缓刑。但在Buys的Myspace页面有很多撞车之后宣判之前的照片,正举杯饮酒发布开玩笑的评论。于是年龄22岁的Buys被判入狱两年。
同样因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被告人Jessica,律师建议她关掉MySpace页面,以免有对她的宣判不利。但是Jessica并没有删除这些内容。*终她也因为不当照片而被多判了5年。
Lipton的律师Kevin Bristow认为这些照片并没有真实的反应当事人的品行或后悔程度。尽管如此,他仍然告诫人们在网上发布内容时要谨慎。“如果这些内容是显示在你的名字下,而且你拥有它,你*好明白人们会查找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