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入住半年墙壁发黄渗水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房屋质量一直是业主头痛的问题。日前,信息时报记者接到家住老城区的余先生的投诉:**豪宅入住不到半年,墙壁就出现发黄、渗水现象。

业主

墙面渗水要求赔偿

2008年1月,余先生以1.7万元/平方米的高价买下中山六路越秀上品轩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入住半年后,余先**现,客房墙壁上有发黄痕迹。去年9月,物管处派过施工人员上门修补,但10多天后,墙壁发黄的面积越来越大,并出现墙壁表面突起的现象。物业公司再次上门查看情况,并表示,该房间与浴室相连,估计是当时浴室和房间的共同墙体没有做好防水措施,才导致墙面渗水。

余先生表示,希望物管公司尽快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并向业主提供**后5年保修的书面说明。同时,由于**期间家人无法用浴室而影响起居生活,开发商需要妥善安排住宿。此外,余先生还认为,由于在**期间监工所产生的误工费和因此拖延花费了业主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开发商还应做出一年物管费的赔偿。

物管

不能帮开发商垫资

对于业主要求赔偿一年物业管理费的要求,该楼盘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唐立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余先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的施工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作为沟通的桥梁,不可能帮开发商垫资来作为维修费用和经济赔偿。

他同时表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是属于集团*立运作的子公司。

开发商

赔偿无法定标准

越秀上品轩相关负责人黄**告诉记者,余先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直在负责跟进,维修方案也早已确定,只是业主迟迟阻挠开工。“他们之前要求赔偿6万元,后来又说便宜一点也可以,*后要求赔偿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黄**表示,业主的赔偿要求并没有法定依据,开发商没有办法接受。她进一步认为,目前关键问题就是把房屋问题解决好,并愿意对业主做出以下**:维修期间按照12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给业主作为外出住宿的费用,减免该单元一个月的管理费作为赔偿。

事后,据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赔偿了业主半年物管费,并安排了维修期间业主的出行费用。

律师

物管费不应作为赔偿

记者采访了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他表示,房屋质量问题是属于业主和开发商签定的房屋质量合同范围,物管费则是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理41条明令禁止以物管费来补偿房屋质量纠纷引起的赔偿。因为减免物管费,损失的是物管公司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他进一步认为,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如果业主因此不能居住,开发商应承担业主在外面租房的费用,业主因施工而产生的误工费也应由于开发商承担。但是,业主要求的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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