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三地消委会:港澳买到假货可在粤投诉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粤港澳消费**合作宣言》发布,三地消委会接到任何一方移送投诉后将及时处理

本报讯 昨日在珠海举行的“粤港澳‘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布了《粤港澳消费**合作宣言》,据此,广东市民在港澳买到假货,可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进行**。昨天,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代表粤港澳三地消委会宣读“消费**宣言”,三地联手维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宣言》以往市民在香港、澳门出现消费纠纷后,如果已回到广东,则需再往港澳,动辄需花费两三天时间,今后这一现状将得到改观。

据悉,广东省消委会已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签订协议,建立粤港澳合作**联席制度,共享消费**信息和资源。粤港澳三地消委会中任何一方在接到移送的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快将结果函复对方或向对方提供意见。

香港、澳门消委会建议,内地消费者在出发前可先上网了解香港、澳门的景点及购物消费资料。应多到“加盟商号诚信店”等**店消费购物,若**消费,必须核对付款单据上的金额,并仔细了解是否收取手续费及货币兑换率等之后,确认无误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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