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游易旅行网获悉,截至昨天17时30分,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已经下发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调整时间为4月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 800公里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
据通知,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游易旅行网机票负责人表示,按照航空公司的通知,在4月6日前销售的机票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自4月6日起销售的机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在4月6日前销售的定期客票,变更到4月6日以后的航班,如涉及换开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未涉及换开的客票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