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慈善之痛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我向来不惮以*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

鲁迅这句话,如今落在了福建**陈发树身上。减持紫金矿业的风波方兴未艾,83亿元的慈善豪举又掀起狂风*浪!

陈发树的台,唐骏的戏,还真应了那句老话,树大招风。

进也难,退也难。陈发树遭遇之困境,只是中国**慈善“特色”的一个新样本,不是起点,也非终点,但其引发的广泛而尖锐的冲突,将那深藏已久的痛处又狠狠地撕开了。

文/本刊记者,李正曦

这是一个很不和谐的题目,但现实本身存在很不和谐的音符。

2009年10月20日下午,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成立。当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宣布,捐出个人所持有、市值高达83亿元人民币的流通股股票时,惊呆的不仅是普通民众,还有出席仪式的民政厅官员。注册是1亿现金,他们并不知晓还有83亿的股权捐赠。

捐多未必是好事!一时间,“商业噱头”、“洗刷原罪”、“逃避税款”的猜疑和谩骂熊熊蔓延。各色**、媒体,连**官员都出面发难。

在一个太多浮躁、太过功利的社会,我们还不习惯与高尚为伍,宁愿相信大善近伪。但这不仅是陈发树个人的尴尬。英国媒体嘲弄说,中国不是慈善地。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当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么,纷纷攘攘背后的真相是什么?2009年10月24日,本刊记者专访了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执行理事长唐骏。

“事情的发展的确有些出乎我们的意料”。

唐骏并不掩饰当前遭遇的尴尬。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是他极力促成,如今却被推到风口浪尖,他不得不站出来辟谣并平息这场**风暴。

**的确与自由相关,但对**的支配却并不那么自由。这是一代中国**的生态悖论,也是社会发展需要突破的选择困境。

媒体“冷处理”

每个**的慈善方式都不尽相同,但遭遇却大体相似——慷慨解囊注定与争议随行!

媒体对**的态度,早已超越单纯鼓吹的阶段,进入了立体化“解构”模式。先调动起大众崇富的热情,然后挖掘**的“原罪”,再一闷棍敲醒大众的“仇富心理”,*后阐述一番“成功学”的梦幻理论后,低调谢幕。

对于**慈善,为了避免变相为企业做软广告宣传,媒体一贯“冷处理”。

今年年初,比尔盖茨在世界达沃斯**上叨咕,说中国**众多,但中国的慈善事业却乏善可陈。2月份,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挺身而出,但好评不过三个月,“慈善家”就变成了“铁公鸡”和“葛朗台”。

面对媒体的紧追不舍,曹德旺将自己的处境形容为“身不由己、以身饲虎”。不过,他的“惨剧”没有吓退后来者,竟还有人自投虎口!

闯荡商业江湖20余载,一朝勘破钱财,甘愿捐出45%的个人资产投身慈善事业。陈发树“初生牛犊”不怕虎,是因为有唐骏在侧——这个国内*牛职业经理人,有极佳的公众形象和媒体沟通能力。

唐骏在此事上不可谓不费思量。此前,不少民营企业家做慈善都被质疑为“作秀”。吸取了他们的教训,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保密工作相当不错,2009年9月30号获得批文后都没有立即公布,直到2009年10月19日,才有灵通人士得知消息。

但是,唐骏显然低估了人们的怀疑精神。

中国人非常善于反思动机,对做好事的人尤其如此。这么突然、*额的捐赠,怎能不令那些怀疑精神十足的人为之振奋!

不甘落后的,当然有媒体。这个*懂得追涨杀跌的势利团体,开始了新一波的纠根探源。这一次,果然如唐骏所料,没有再纠结于炒作之说,但那是因为他们有更明确的目标——

避税!毕竟,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是在陈发树还未走出“逃税门”的阴影下成立的。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成立仪式上,陈发树冷静得仿佛置身事外。记者的发问一个比一个直接、尖锐,他的简短表白显得冠冕而客套。

或许,那就是他的真实想法,但媒体可没那么好应付。

大多数记者没有丰厚收入,只是普通大众的一员,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会因为几百块钱“车马费”,就甘心沦为**们的宣传机器。恰恰相反,他们觉得有资格、有立场从职业的角度对**们的庞大财产进行**监督。

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很多**经不起追问。

客观上,中国步入市场经济的初期,没有制定一个良好的游戏规则,中国的很多**走进“豪门”前似乎多多少少沾上了一些灰尘。即便是现在,社会制度及法律也还不尽健全完善,在问题环境下,配合一些问题官员,依然会产生一些问题**。

如果**监督仍然一味朝着“嫌贫爱富”方向走,对富人没有约束,在当前中国贫富差距已经十分惊人的背景下,*后,社会倒真的有可能会因断裂而走向对富人的彻底清算。

所以,媒体的质疑既是必要的,也不难理解。

至今为止,“逃税风波”也没闹出个名堂,但却影响了**的风向。当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消息一出,质疑随之而来。

一个向来低调的人,没有狂妄的记录,突然要面对不怀好意的审视,的确如芒在刺。

若非不忍唐骏独对困局,陈发树原本连基金会成立仪式都不想出席。他现在是什么心情,我们不得而知。唐骏说陈发树并不后悔,也不郁闷,因为做的是一件阳光的事,但总裁助理李欣却透露,陈发树在会后多次感叹:“做点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

诚然,力图做善事而备受指责,陈发树不免委屈。但就此事而言,缺乏主动沟通和媒体干预,是造成**导向失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担心重蹈曹德旺的覆辙,或者为了追求一鸣惊人的效果,新华都方面对媒体封锁消息,结果是顾此失彼:重时效的媒体没时间详细了解;需要深度剖析的媒体无法及时跟进。而*具新闻价值的陈发树本人,在仪式结束后旋即隐身,纵是唐骏舌灿如花,也终是隔靴搔痒,满足不了记者们探求的欲望。

陈发树以为,只要做善事,而且实实在在地做善事,媒体即便不会大力追捧,也不至于故意找茬。但事实上,既然是公众**的监督工具器,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涉及利益,为了吸引眼球,一定是从你的痛处切入的。

慈善,也需要成熟的策划营销。除非,真是一点都不在乎。

但陈发树,还未到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境界。而唐骏,大意了。

“原罪”不确定

中国**个人**积聚的过程,总是充满了很多神秘之处。陈发树因其减持紫金矿业小背景下的迷雾,从而在**来源的大背景上也遭人质疑,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2009年4月27日,陈发树减持一部分紫金矿业原始股份,用以购买青岛啤酒股权,随后又再度减持用以参股云南白药,共套现27亿元现金。引发了一轮关于大小非减持是否需要征税的大讨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税率,保守估计陈发树的27亿元现金应缴纳45%,即超过1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也指出,近期陈发树负面新闻缠身,慈善基金选择这个时间点成立,应该与此有很大关联。

但令人困惑的是,在这场**慈善的社会狂欢中,只有出钱捐赠的**和出声质疑的公众,唯独没有具有裁判性质的第三方声音。

叶檀在质疑陈发树动机的同时,也公平地指出,陈发树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因为中国没有征收资本利得税,只有证券投资所得税,即从事证券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征税。”

诚如所言,关于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减持纳税的规定,目前中国有多个法律规定,但相互之间冲突矛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报国务院同意,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直到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才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按照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2009年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又推翻了这个规定,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纳税也没做出具体规定。

陈发树之前,通过全流通减持,上千亿的资金套现,无一人交税。即使真有人觉悟甚高,将上亿的钱送到税务部门,怕也交不出去,因为法律没有规定。

那么,陈发树为何偏偏被人揪住不妨?

客观上,陈发树减持紫金矿业股权的情况比较复杂,4月到7月的两次减持,正好跨越了5月28日这个敏感的时间点。而紫金矿业*新公布的2009年度三季报中,陈发树已不在前十大股东之列,也就是说,在此之后,陈发树再度减持。

若真要追究,5月28日到8月24日这期间内的减持是否该纳20%的税,是需要有关部门明确的。陈发树也表示,如果法律*后界定清楚,的确需要补税,他也绝不会含糊逃避。

或许,在“逃税风波”未息之时高调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正是想表个姿态:80亿都能捐,何况几亿的税费?但在日嚣尘上的关于逃税的指责中,相关公权力部门始终保持沉默,让人一头雾水。

有记者致电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人员,询问关于大小非减持的征税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你不要问我,我找不出名录,除此以外的任何问题我都能回答,就是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回答不了你。”

虽然“法无明文不为罪”,但在当下的社会状态中,却存在这样一种默认法则:公权力部门保持沉默,私人**及其行为一定是可疑的。于是,在公权力部门的失语中,“原罪”说吵翻了天,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但是,**们却背上了极大的道德包袱。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钟宏武博士指出,一看到**捐助就想到赎罪,显示了如今人心阴暗的一面。但事实上,这阴暗的一面是政策的不确定造成的。

就陈发树减持一事而言,不公平的税收政策导致大小非减持的上千亿元资金缺乏税收监管,这是制度的缺陷,迁怒于个人,并不是社会理性的行为,但却是一种无奈的宣泄方式。

但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成立,是否为其避税的后招?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这种捐赠形式是有避税空间的。

唐骏明确表示,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并没有获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

因为,按照规定,必须是捐赠给国家指定的公募型基金会,才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而陈发树所捐赠的是一家非公募型慈善基金会,而且还是以股权而非现金的形式,股权既不属于某项应税所得,自然也谈不上什么税收优惠。

“能成功注册就不错了,哪还顾不得什么税收优惠?我们不是冲着这个去的,也有足够的自信通过投资保值增值”,唐骏表示。

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税务研究所所长、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高全平指出,在中国,无论哪种形式的捐赠,纳税人对外捐赠只会导致自己的财产减少,不可能成为避税的手段。除非通过慈善基金会进行关联交易。

而这,涉及到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运作模式,也是人们关注的另一焦点。

模式待验证

慈善并不是简单的给予,高明的慈善同样是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

这出戏文里,唐骏,绝不是个摆设。陈发树一开始只是想把钱捐出去算了。但在唐骏看来,学习巴菲特不能只学他的投资理念,还要学他的乐善好施;学习比尔盖茨,不能只学他的乐善好施,还应象他一样,把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来经营。

有唐骏这个比尔盖茨曾经的合作者,陈发树点了头。不过,“慷他人之慨”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慈善的“中国特色”也不是比尔盖茨所能体会的。

既然要打造“中国的盖茨”,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自然而然选择模仿盖茨基金会的架构、理念和运营模式。但是,盖茨基金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慈善组织。它把慈善和基金分作两块来做,基金部分是通过专业的分析运作方式来做一些投资,让基金不断增值保值;慈善部分由规范的专业的慈善团队来运作落实。

这种“慈善向左、基金向右”的运作模式挑战了国人的固有思维。

一直以来,中国人对于慈善有一种“义利相对”的社会认同:有义无利、有利无义,这给企业家的慈善经营带来很大的张力与挑战。近年来,中国的公益机构也在讨论自身的“造血”功能,但真正敢于尝试的极少,做得好的几乎没有。

这是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即将面临的难题。

这种运作模式下,基金的投资成为基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但面临人才瓶颈。要让这方面的人才舍弃外面赚钱的大好机会加盟基金会,单靠慈善的理念号召显然是不够的。

“这是我初期必须亲自担任执行理事长的原因,我得把架子先搭起来。”

目前,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执行团队由15人组成,分为战略规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市场推广四个部门,其中一半以上是唐骏在微软的旧部。他将用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完成执行团队80~100人的建设。人员编制的设定参照盖茨基金会的“人均GDP”。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将委托国内专业机构进行基金托管、账户管理和投资顾问。但是,由于陈、唐身兼二职,引发基金会与新华都集团之间“左手倒右手”的质疑。

“老牛基金”就曾是牛根生用来激励内部有贡献的员工的工具,他还动用基金的钱来给自己的企业间接输血,甚至出现过用老牛基金的股权抵押给国外投行的现象,被质疑为明显对基金会不利。

客观说来,**的归宿的确应该由**捐出者来提供,公众所能期待的是,一旦私人决定设立公益基金会,就要防止其“公器私用”,而透明化运作就成为重中之重。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如何保证自己不重蹈覆辙?

唐骏指出,陈发树所捐股份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都会划归到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名下。基金会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理事会。采取上市公司的运作模式,聘请专业审计公司每半年做一次审计。审计结果会完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事实上,**一旦捐出,在法律层面上就完成了产权的变迁,是本质的改变:不再是私人所有,而是社会共有。即便基金会的实际控制权在陈发树手中,其权力的行使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就目前来说,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在透明化运作方面已经迈出了稚嫩的步伐,但还面临着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姑且将目前的质疑看作一种提醒,因为监管满是漏洞,要动用基金会的钱給企业办点事,可钻的空子的确很多。

而对于基金会的架构和运作,多数人还是很陌生。对于陌生的事物,就免不了会质疑。而只要有解释,就会产生更多的质疑,要求进一步澄清。对于一个刚成立的、刚准备探索的慈善基金会,这的确有点难,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体制的困境

耐人寻味的是,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陈发树将新华都基金交由独立第三方管理,实现捐赠与基金会和管理团体完全脱离关联关系。而新华都方面,明显不以为然。

这很容易理解,企业家们要做慈善的时候,一定有自己的价值和理念,他们希望用自己的方式来实现一些事情。这是一种自治的需要。

但这种需要遭遇了另一“特色”:中国的慈善一直是远离治理中心的。

在国外,科教文卫都是社会公益,但在中国,这些都是**职能,企业家负责的只是捐资,而慈善的治理几乎是**垄断的。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申报、注册工作从去年8月份就已经开始,直到今年9月30日才获批,历时一年多。唐骏感慨,捐钱一点也不比挣钱容易,为了成立基金会,他不得不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四处托关系。

民间公益机构的注册难,是一个体制问题。即使捐出的是现金,也必须找两个婆家:一个民政部门作为登记注册单位;一个相应的**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是**部门通常不愿承担这多余的责任,有的地方民政部门只能身兼二职。

陈发树算是幸运的,虽然备受质疑,但至少拿到了“准生证”。相比之下,曹德旺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捐赠计划至今还在待批。

无奈,这是一个法律的空白地带。作为福耀玻璃的控股股东,捐股做慈善必须获得国家证监会批准。当然,也可以进行要约收购,但波及太大。为使自己对福耀玻璃的实际控制权不变,曹德旺设定了一个“特殊条款”,要求受捐单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及其今后大宗交易等涉及公司事务时,一律授权第二大股东表决。

其实,早在2005年“老牛基金”成立时,牛根生就采用了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三权分设”的股权设置,具体内容是:股份所有权归老牛基金会,表决权归现任或继任蒙牛董事长,收益权归老牛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著名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旭东教授指出,牛根生和曹德旺实际上是先于法律在中国实践了表决权的信托。

“先于法律”,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失败。吸取了曹德旺的教训,陈发树没有捐出他所控股的新华都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借鉴了牛根生的经验:先以现金方式成立基金会,再往里注入股份。

相比曹德旺,牛根生对“中国特色”的理解更为透彻。不论“老牛基金”后来运作得是否成功,这都算得上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于是,出现了成立仪式上那戏剧性的一幕:被“霸王硬上弓”的福建省民政厅显然不是很高兴。媒体后来的报道也证实了这点,他们宣称,对83亿的股份要重新审定。

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根据新公司法股权捐赠的相关规定,捐赠额度每年不能超过25%。也就是说,陈发树的股份捐赠“看上去很美”,但真正全部转到基金会名下,恐怕至少需要4年。这或将是一段进退煎熬的过程。牛根生也因同样的原因徒增了许多误会。

所以,外界对陈发树捐赠的细节存在诸多质疑,也就不奇怪了。因为的确还有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是不愿意,是不得已。

钟宏武指出,中国慈善事业陷入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是真正阳光运作的慈善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型基金会很少;另一方面是民政部门出于对基金会洗钱或其他商业目的的担心,对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成立设置重重门槛。

但慈善不会因为制度的障碍就停滞不前,众多“草根”基金会悄然生长。由于缺乏第三方监管,出现很多争议,引起公众诸多猜疑。而公众猜疑又导致很多企业家知难而退。

从官媒与官员的质疑中,隐约可以看到**对于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矛盾态度。

2008年8月,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原本是向国家民政部申报的,但消息在福建官场传开后,该省一位副省长找陈发树谈话,希望在福建省民政局注册。于是,2008年11月,基金会停止在北京的注册工作,转向挂靠福建省民政局,并于今年9月30日拿到了正式批文。

看上去,新华都慈善基金会仿佛是个香饽饽。但其刚宣布成立,《证券日报》就率先质疑其避税嫌疑,随后,《人民日报》也作了跟进报道,在国内外引起*大轰动。

10月24日,王振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陈发树捐赠提出了四项质疑。

作为**管理机构的官员,在对诸多细节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公开对业已合法注册的慈善组织大泼冷水,令人非常意外。

83亿,虽然相对国库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作不了大用,但于**治理下募捐困难、坐吃山空的各公募基金会来说,却是一块垂涎三尺的肥肉。或许,备受煎熬的不仅是陈发树,还有相关利益相关体。

或许,王司长本来只是就事论事,就如同《人民日报》的报道也只是报道一样,却可能在其后的转载和解读中却被添加了各自的酱油和醋。但如何处理股票捐赠的方式,早在“老牛基金”时就已出现,几年过去,至今还在讨论中。

体制不可能一开始就完善,但总得逐渐完善吧,希望不用再等一个五年。

评点:慈善不独是**的事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我们还不富裕,在物质上,更在精神上!

也许,数十年之后,有人再书写这段中国慈善的历史,陈发树所捐未必*惊人,但他所代表的,这些被或褒或贬的企业家们对于慈善事业的逐步觉醒、渐进思考,所显示出的样本的意义,将远远真金白银的价值。

没有明确界定,**一慈善就历史问题缠身;因为缺乏监管,很多**善始不能善终。

陈发树到底有没有逃税?“老牛基金”到底有没有违规?是还没有调查结束,抑或都还没有具体的规范法则?让公权力部门为**的所有**都进行合法或者非法性背书显然不太可能,但在具体的案例中,在具有特定指向的**中,参与其中的相关部门应该有所定论,而不是寄希望于“原罪”说将**的矛头尽量带离自己。

事实上,所谓的“原罪”和“仇富”只是个别著名**、学者制造出来的伪命题。此命题的真正用意,是为官商勾结、违法乱纪的少数人利益辩护的。

先是不分合法与非法,用“原罪”将发财致富的所有人都网起来,把真正勤劳致富、奉公守法的人也一并压制,让他们不敢公开声明自己的清白。然后套用上帝“饶恕原罪”的托词,为少数偷税漏税、官商勾结的不法行为进行诡辩。

若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便抓其缺点作文章,扣上“原罪”的大帽子;若与自身利益相关联,自行诡辩而遭遇民众不满,便批判为“仇富”,可谓左右逢源。

伪命题在不明真相的媒体的推波助澜下,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媒体有的时候也懒惰,懒惰的原因,是因为公众容易轻信。轻信的原因,是因为公众也很懒惰。有些东西太专业了、太复杂了,因此便乐得依赖媒体提供的报道和分析。听得多、看得多了,即使不明白细节和概念定义,但还是信了。

于是,一边是求“财”若渴的弱势群体心怀强烈的“被剥夺感”;一边是身家亿万的**们噤若寒蝉。藏富不露,成了**们自我保护的共识。以至于近年来,每逢**榜单出炉前,胡润都会收到一些人的托付,不是为了上榜,而是为了落榜。

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主动站出来做慈善的**都是有胆识的,不管是什么动机,都值得一声喝彩。

幸运的是,从民意调查和网络跟帖来看,公众还是有相当理性的,“仇富”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仇富”也不是仇视富裕本身。但伪命题之所以能够蒙蔽人们的眼睛,一定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这是不应该被忽略的。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社会共识,并不能导致集体性的嫉妒,导致社会心理失衡的,是一些人的为富不仁:致富的手段违法犯规;一朝暴富穷奢极欲;为富一方却逃避社会责任,对慈善事业一毛不拔。尤其是,当贫富差距越扩越大,公权力机构不但未能尽到“促进社会公平”的责任,还因腐败变成了为富者不仁的温床。

如果一个社会对为富不仁、官僚腐败都恨不起来,那才是价值观念的扭曲!正视现实,重建公众信心,包括**们的信心,已是当务之急。

其一,富人应当更自觉地、更广泛地从事慈善事业,用慈善的方式回报社会。

中国**“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余,但“厚德载物”还远远不够。**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定法律把富人们的慈善热情变成实实在在的事业。

其二,媒体应利用**力量重构慈善文化。媒体的引导应更多地肯定精神层面的追求、强调**之外的意境,不要妄说这种追求虚无缥缈,更不要动辄就追溯慈善动机。

其三,受捐者的心理同样需要引导。每每出现的“索捐”现象并不值得鼓励。现阶段,适当的“罪富”对于或有所裨益,但“劫富”就离真正的慈善文化太远了。

其三,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

在陈发树焦头烂额之际,又有一位福建**、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丁世忠及其家族也宣布募资8亿做慈善。明知艰辛还前赴后继,先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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