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债转股的财务评价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目前,国家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处置银行不良债权,对**国有企业优其是512户国家**企业,一般为亏损企业该施债转股措施。债转股对整体搞活国有企业、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整体解困等方面的作用不可置疑,但具体到每个企业由于在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变现能力等方面的差别,所以评价债转股不能一概而论,要从企业的资本成本、资本结构、企业的价值等方面综合考虑、分析。

    

债权转股权是金**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的债务变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的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后,金**产管理公司与开发银行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营情况好转后,*终还是要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形式,把这笔资金收回。

    

但是,从国家角度看,并非所有国有企业都符合债转股条件,从企业本身看也不是一转就灵,债转股对具体企业也不是都有利。所以实施债转股要有基本条件,企业要从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角度来看待债转股。只有符合条件,并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实施债转股。下面从企业的角度,利用现代财务分析评价方法来分析评价债转股。

    

一、债转股的条件和范围

    

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产品品种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符合“两则”要求;四是企业**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经营机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的确认。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主要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在“七五”、“八五”和“九五”前两年承担国家**项目的大型、特大型企业,尤其是512户国家**企业。

    

从以上范围和条件来看,可实施质转股的企业,是管理基础较好、产品有竞争力、工艺设备先进、**班子有经营能力和改革受地方支持的由于缺乏资本金或改扩建使负债过重而造成亏损或虚盈实亏,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可扭亏为盈的国有**企业。

    

二、债转股对企业的利弊分析

    

从债转股的作用看,它不仅是企业一次难得的减债降负、降低资产负债率的举措,更是促使企业切实改变股东结构的举措,但是转与否、转多少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实,并非转的越多越好。从转股企业角度看,既有有利的一面,同时又有不利的一面。

    

1、有利方面

    

可减轻企业债务利息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债转股后,可提高企业的**能力,加快企业的发展步伐。债转股后,企业负债减少,负债率下降,企业偿债能力提高,外部对企业投资风险降低,进而增强了企业的**能力。如能结合债转股进行股票上市,不仅能提前实现股权回购,并能为企业筹集大量资金。

    

由于债转股的企业,国家规定必须有地方**的支持,所以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施债转股,有利于企业建立健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国家要求债转股企业在债转股的同时,企业要按公司法要求全面改革,实行法人治理,并进行重新登记;必须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投资人制度,实现权责分明,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以股东身份进入企业,从而完善国企的股本结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2、不利方面

    

利息抵税作用降低,财务杠杆作用降低,导致风险收益降低。按税法规定银行的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利息的成本并非利息数额的全部,而为其一部分。债权转为股权后,抵税作用不再存在。财务杠杆系数会因利息的减少而下降,从而使风险收益下降。

    

经营决策权分散,会影响企业的长期规划和发展。实施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或开发银行成为企业的持股或控股股东,享有决定、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力。由于它们的股权是需要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回购,所以企业与其的目标有可能不一致。例如企业有可能会投资于周期较长、现金流量大的项目,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资产管理公司或开发银行则可能会选择周期短、短期利润大的项目,以有利于股权在短期内收回。

    

会导致资本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回购压力增大。现代财务管理学认为,在个别**资本成本中,股本的资本成本*高,所以转股越多,企业的资本成本越高,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大化的目标不一致。

    

三、实施债转股的财务评价与分析

    

既然债转股存在有利和不利两个方面,那么怎样判断是否应进行债转股和转多少呢?下面利用现代财务管理分析方法从企业价值*大化角度进行分析与评价。

    

1、从投资报酬率和资本成本角度分析

    

当企业投资项目报酬率大于利率的情况下,不一定考虑转股。目前国有企业的亏损原因很多,例如有历史包袱过重、人员多、机制不灵活、债务负担重、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债务负担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具体到每个企业又有所不同。所以在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的情况下,可不考虑债转股,而应从其他方面下功夫来实现盈利。因为当投资报酬率大于利率情况下,适当举债既可取得杠杆收益,又可降低资本成本。

    

2、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从投资回收期角度来分析

    

现代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资金存在时间价值,特别是在社会平均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分析资金成本,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现在的1元钱与一年后的一元钱其价值是不一样的,其价值不仅包含一年的社会平均利润率,还包括再投资的超额利润率。由于债权转为股权后,企业需要在有限的期限内回购,所以回购股权的代价较大。

    

从投资回收期来看,一般长期投资项目,早期收益较低,而中后期收益较高,所以债转股要考虑投资项目的收益期。如由于早期收益较低导致亏损,而在进入高收益时即可获得较多的利润的情况下,可不考虑债转股。但如果整个回收期投资收益不足以弥补利息,那么应考虑债转股。

    

3、从现金流量角度分析

    

由于用现金净流量分析评价投资收益比用利润评价更能客观反映财务状况,所以在评价债转股时,必须用现金净流量方法来分析企业的债转股决策。

    

在企业亏损中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亏损额小于折旧额;第二种是亏损额大于折旧额。在第一种情况下,虽然亏损,但由于折旧和摊销的费用不用付出现金,所以收入大于付现的成本费用,企业还能够正常地运营,再经过其他努力可使企业实现盈利,在这种情况下,不必非要转股。第二种情况下,收入小于付现的成本费用,即企业的现金在逐步退出企业,企业不可能长期正常运转,*终会导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企业的债务负担较重,债转股后可以扭亏或亏损额小手折旧额,可考虑债转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债转股对企业的解困有一定的作用,但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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