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商洛涉农价费混乱 管理工作亟需规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9-4-15 资讯来源: 中新网陕西新闻4月15日电:商洛市工商、土管、城建、林业等部门程度不同的存在有向农民***的行为;行政村因公益事业向村民摊派收费随意性大,监管不力,使用较乱,**理财程度低;退耕还林政策在有的村落实还不到位。因此,亟需规范涉农价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认认真真做好增收服务。

涉农价费乱象丛生

从2008年9月1日起,全国已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但是,商洛有些县行政工商管理局所属工商所在年初***收取的个体户工商管理费,至今未予退还多收的部分。有些地方和部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农民建房放线费和申请表工本费。某地城建所继续收取农民建房新建每户500元,改建每户400元,扩建每户300元的放线费。有些县土管所向山区农民建房户收取3�15元的农民建房申请表费。

根据省上有关规定,育林基金的征收范围是经批准生产、收购、经营木、竹材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并且改过去按产量征收办法为统一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但林农依法办理采伐自留山上林木采伐证时,林业部门除收取每立方木材48元的育林基金和8元的采伐**费外,还向其他农民建房户都收取一定的育林基金。个别乡镇卫生院对收费项目理解有误,擅自提***收取静脉输液费每次10元。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收费不**。目前国家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投资的力度,并采取以国家投资为主,地方财政拿一点,群众自愿筹一点的“三点精神”,如村村通水泥路、农网改造、人畜用水等项为民工程。但是在筹资和建造过程中,多数地方监管制度不健全,工程预算不**、不科学,盲目性较大,向农民筹资收费自愿性差,随意性大,一般每户一般每户200�600元不等;不少地方不搞招投标,乡村干部说了算,账务也不公开,暗箱操作;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极差。

退耕还林粮食补贴落实不到位。国家从1999年开始实行退耕还林粮补政策,每亩先补160元,剩余70元直到现在有些地方还未向林农落实到位。有些村还让林农先交49元费用后,才给办理手续发放剩余补贴。2003年国家给林农每亩补贴230元,有些乡镇将其中的20元林木管护费,采取罚款或扣缴的手法纳入乡镇财政收入。

乱象背后原因多

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混乱,有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是部门或单位的利益驱使。有些部门,特别是部门的负责同志,理解浮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致使出现对农民***的行为发生。

制度不全,监管不严。现行的涉农收费管理制度还不很健全,监管手段粗放不严,特别是在制定涉农收费政策时不够严谨,考虑部门利益多,加之价费执法力量不足,涉农价费的监督检查范围和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向边远山区的农民***问题时有发生。

经费困难,利益驱动。商洛市财政收入困难,部门经费拮据,所拨办公经费难以维持部门日常工作需要。如商洛市城建局下属各城建所,每年拨给办公经费2�3千元,连工作用车加油都不够,还要支付房租费、招待费等日常办公费用。无耐收取农民建房300�500元的放线费,以维持日常工作。有些工商管理部门,年初***收取了个体工商户全年的管理费,已全部上交省上,上面不统一拨款退还,基层又无款欠付,致使多收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至今未退还。

重视城镇,轻视农村。城镇是**、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人口居住集中,价费情况反映复杂,工作量较大,****相对对此监管力度较大,而对乡村,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很少涉足,给***造成了有机可乘的空间。加之对农村行政村群众自*组织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放松了对农村村组的监管。

忙于监管,轻于宣传。价格部门忙于应对各项价费管理和价费监督检查,对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主动性、广泛性和经常性不够,只是在重**制宣传日才统一在县城集中宣传。深入农村乡镇、村组宣传很少,更谈不上到偏远深山乡镇村组去宣传,放松了对农村宣传阵地的占领。加之没有在农村村组人员居住集中、醒目的地点搞价格收费公示,交政策于群众,让其自觉*****行为。

近年来有些地方冻结审批农民建房,有些村民为建房,愿意受罚或出点费,以达到自己的意愿或目的。而执收单位则利用村民建房心切的心理***或以罚代法。

*理乱象齐抓共管

*理价费乱象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也必须从多个方面抓起。首先是创新立意,搞好宣传。价格管理部门应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乡镇政府、学校、卫生院、工商、供电所、林业站价费政策公示外,应逐步向村组延伸,也可编印发放涉农价费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乡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及农村过事之时,人群较为集中向村民进行宣传;根据时节时令,利用手机群发短信和借用电力部门的抄表员、土特产品收购商等发放价费政策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选择那些公道正派思想好,热情为民办事的人,作为市县价格部门的价格联系员,形成覆盖全市乡镇、村组的农村价格组织网络,让他们随时反映或举报边远山区农民的价费执行情况,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增加经费,保障工作。商洛市县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应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向乡镇,特别是贫困地方的乡镇及其下属单位倾斜,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农村乡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深入实际,服务基层。价格部门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深入村组帮助农民搞好各种公益事业工程的成本和费用核算,降低成本,提高工程效益,尽可能投入较少的资金办较多的事情。同时,应联合纪监、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对工程质量、费用收支进行监审,实行财务公开,**理财,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第四,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应继续加大对涉农价费监管的力度,深入贫困山区调查了解实情,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该没收的没收,该退还的一定要退还,决不能让违法者占到便宜。同时,应将案情移交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追究政纪责任,以彻底制止或者消除涉农价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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