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四项实施措施将出台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总理***12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为落实**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会议研究决定四项实施措施。

一、核准审批2059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会议核准自宁夏中卫经11个省至广州、香港的西气东输二线项目东段工程,总投资930亿元。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缓解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造福沿线地区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核准总投资955亿元的广东阳江核电工程和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

还审批了总投资174亿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玛纳斯河肯斯瓦特、贵州省黔中、江西省峡江等水利枢纽工程和内蒙古巴彦淖尔、安徽省池州九华山等一批民用机场项目。

二、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会议决定,在今年下半年两次调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次调整总共涉及3770项产品,约占全部出口产品的27.9%。

根据国内生产消费及**市场变化,会议同时决定,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三、确定**财政地震灾后**重建基金的具体安排方案。

1.以**财政地震灾后**重建基金3000亿元为主导,统筹安排受灾地区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对口支援、银行贷款等各类**重建资金。

2.基金**支持**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51个县;对规划范围以外的其他灾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扶贫开发等支持力度。

3.对**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等,分别确定补助原则、标准和**重建基金安排规模。会议强调,要加强部门指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类**重建资金,发挥组合优势,加快**重建工作。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增加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四、提出进一步加强支持林业生态**重建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年初在我国南方发生的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使林业遭受严重损失。会议确定,到2010年,基本**林区生活条件和基本生产能力,受灾林农和林区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灾区**重建取得显著进展。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措施。

1.**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灾后林业生态**重建。对林业基层单位职工因灾损毁的住房重建给予适当补助,对林木良种繁育给予适当支持。

2.制定受灾木竹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地方财政对受灾木竹收购加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3.对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形成的难以偿还的造林债务,根据灾情给予优惠或适当豁免。

4.将林业灾害救助纳入**和地方政府相关救灾资金渠道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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