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前三年,本市万元GDP能耗、水耗累计下降17.26%和26.99%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获悉,经初步核定,2008年全市万元GDP水耗降低7.43%,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7.36%,超额完成当年计划目标。“十一五”前三年,本市万元GDP能耗、水耗累计下降17.26%和26.99%。
2008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为3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9%。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为36.62立方米,下降7.43%。同期,全市能源消费量为6343.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93%。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为0.6619吨标煤,下降7.36%。
其中,**产业能源消费量为98.3万吨标煤, 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1.6%,**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0671吨标煤,增长0.87%;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为2519.1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39.7%,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9743吨标煤,下降11.97%;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为2607.5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41.1%,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3775吨标煤,下降2.35%。
另外,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为1118.8万吨标煤, 同比增长11.29%,占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为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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