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纪念币”牟取暴利 两个贩假者分别获刑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卢某和韩某推销伪造的“世博纪念币”和“建国六十周年纪念币”谋取**。日前,长宁区**以出售假币罪一审判处卢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去年9月,卢某和韩某伙同叶某、何某等人在闵行区租借房屋,冒用上海市收藏协会名义随机拨打全国收藏爱好者的电话,以出售伪造的世博纪念币、建国六十周年纪念币谋取**。

今年3月、4月间,卢某、韩某先后销售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金银纪念币24套,建国六十周年纪念币3套。公安机关查获该犯罪窝点时,当场扣押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金银纪念币10套。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上述纪念币均为假币。涉案的纪念币面额共计17万余元。

**认为,被告人卢某、韩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出售假币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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