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供热分户计量百姓还要等多久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中国甘肃网11月25日讯 11月19日,寒风瑟瑟下的兰州,家住小西湖医药大厦的马女士及周围的邻居们,经过与物业就二次供热费长时间僵持后,迟到近20天的暖气终于来了。面对取暖的难心事儿,在马女士看来,“其实,本不该遇到这样的麻烦。”“我们是今年上半年刚搬入新居,有完整的分户计量设施,如果能分户计量,还存在因二次供热费这样的问题造成长时间不供暖吗?”

马女士的抱怨中,反映出兰州供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兰州多年来供热分户计量**缓慢,尤其是城区。在促进建立和谐供暖和推进节能减排的今天,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兰州供暖分户计量工作的缓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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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备几成摆设

11月15日,今冬兰州供暖半月之际,家住小西湖医药大厦的马女士及周围的邻居们打进本报热线投诉,自11月1日正式进入供暖期的半月时间里,他们的居民楼里一直冷冰冰的。找小区物业后得到的答复却是:新建高层住宅须缴纳二次供热费,不交不供暖。本报接到投诉后,连发两篇有关二次供热该不该收费的稿件,*终,小区物业**暂停收取二次供热费,11月18日,马女士及周围邻居们的供暖问题得以解决。

“明明有分户计量设备为何不用?小区物业凭什么要采取近乎强制的手段收取二次供热费?”在迟到的暖流烘热了马女士的家后,她开始研究起自家的分户计量设备。在马女士看来,自家的房子是新建的高层住宅,分户计量设备很完善,如果启用,将不会伤害到任何一方的利益,自家用多少热交多少*,本不会遇到什么供不上、供不热的问题。

马女士的想法不无道理。其实自2004年以来,兰州市就已经开始在榆中等郊县试点供热分户计量,但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新建小区的分户计量设备几成摆设。家在大教梁附近部分新建住宅高楼里的一些居民也反映,他们的高层住宅从规划到建成,都有完整的供暖分户计量设备,然而至今仍然未曾启用。在附近高层小区居住的张先生指出,如果说在过去没有分户计量设施,实现分户计量是一件很难的事儿,但现在新建小区内,只要安装好热表,供暖分户计量将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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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6年推行缓慢

用多少热,交多少*,分户计量供热收费能像燃气费、水费一样按表收取,是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的重要举措,记者近日采访兰州市供热分户计量情况了解到,分户计量的推行面临诸多困难。

说起兰州供热分户计量试点工作,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榆中开展的*个试点。从目前来看,兰州市6年的供热分户计量还主要集中在榆中、永登、红古等郊县区,而城区几乎处于空白,仅有安居小区等个别试点在逐步、缓慢地推行分户计量,城区供热分户计量的发展远远落后于郊区。

记者近日在城区分户计量试点安居小区采访了解到,截至目前,这个称得上兰州市城区*早的试点尚未**实施供热分户计量,并且在多年的供暖过程中,由于计费标准的方式不一,给居民供热造成一定的影响。“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5年内城区还很难实现分户计量。”该小区一位居民说。

兰州城区部分高层住宅分户计量设备完善,但却迟迟不能启用,这不仅浪费了资源,同时也让广大热用户遇到诸多麻烦。而就兰州市榆中县供热分户计量的实施情况来看,供暖分户计量的好处远远大于普通集中供热。据有关统计,一个家庭采用分户计量在一个采暖期至少比非分户计量可减少10%的热费支出。

说起兰州城区近几年推进分户计量的烦心事,市民张先生可谓深有感触。张先生在鱼池口的筑梦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但并没有打算居住,是要留给儿子以后结婚用的。“买房时售楼人员介绍说这个住宅区是分户计量式供暖,考虑到买的新房子要空两年不住,分户供暖,我不用暖气就不交取暖费了,所以就买下了。谁知现在到了供暖季节,小区的物业联系我让去交取暖费,我说现在房子空着没人住,要求物业把我的暖气关掉,但是物业却不同意关,还要求我必须按住房面积交纳全额取暖费,分户供暖怎么又变成按面积交取暖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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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主因造成困局

对于6年来兰州供热分户计量进展缓慢的原因,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规划建审科有关负责人指出,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有三大原因:试点区域小、热表不统一、分户计量热价标准难制定。但总的归纳讲,那就是一个字“*”,缺乏分户计量改造资金支持。

具体来讲,*先,兰州开展分户计量的试点*先选在榆中、永登、红古等郊县地区,城区分户计量的建设从开始就比郊县滞后。其次,在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里, 决定供热分户计量的关键设施――热表,多年来存在无序安装情况,部分已安装的表存在质量问题、有一部分表甚至是开发商在建设中安装的工程计量表,造成供热分户计量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无法承担分户计量的应有功能;

第三,多年来,兰州一直没有**供热分户计量的收费标准。正是这些关键环节及核心的配套措施没及时跟上,导致城区供热分户计量无法顺**速开展。

“要想**解决兰州城区的供热分户计量问题,资金是*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指出,*先把既有建筑的非分户计量供热模式改造成分户计量,需要大量的资金。去年以来,兰州市投入大量资金完成改造了135万平方米的分户计量面积;此外,安装分户计量热表的费用也很大,尤其是目前许多已经有了分户计量设施的新建住宅楼,因多种原因造成已安装热表不达标,这部分改造资金也是一个*大缺口,到底该由谁出*也不明朗。

不过,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兰州市已经建立了热表准入、鉴定、备案的协调机制,由建设、质监等多部门组建了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建设的领导小组。

新闻延伸

国家多部委接连推出各项措施――

助推兰州“分户计量”向前跑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今年初,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多部委对我省提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

要求我省要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技术体系。加强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助推发展政策“很实惠”

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今年11月1日,兰州市物价局正式发布2010年冬季供暖期供热计量价格标准,明确供热计量热用户热费包括: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并给出测算标准和算法,并将基本热价折算比例由2008年底确定的40%下调为30%,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下调10%,一是与全国标准接轨,二是有利于节能减排,三是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此外,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今年初提出,我省要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技术体系。加强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供热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建立企业监管档案,依法强化供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按产品标准和已批准的型式进行生产,以及将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

建设标准一律“向高看”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今年初,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向包括甘肃省在内的多个省份提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

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十二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地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供热计量工作实施进度同步**供热计量价格,**的供热价格政策要有利于鼓励和促进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为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可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切实加强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和销售等环节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装置安装的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的要求。

今年初,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城市政府要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各地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机制,统一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使用。国家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向供热计量改造倾斜。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财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

凡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城市,不受理其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城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提出否定的意见。对已获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应限期达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督办。凡是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不得受理其参加“鲁班奖”等奖项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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