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4方面工作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9日表示,**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从4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使**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张通在接受中国**网访谈时表示,**采购制度改革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了采购活动公开程度和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应有的政策效果。2002年至2007年我国**采购平均每年资金节约率达到11%,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900多亿元。

同时,从2008年财政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来看,目前**采购仍然存在一些采购单位规避**采购、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采购活动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部分专家评审随意性较大、部分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够规范等问题。

张通表示,下一步将从4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

一是强化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尽快出台《**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丰富**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做好《**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衔接,明确规定凡**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除招标投标环节适用《招标投标法》外,其他程序和监督管理按《**采购法》规定执行。

二是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创新**集中采购运行机制。例如,在集中采购业务代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省、市、县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集中采购活动的竞争,打破现有按行政隶属关系、按部门代理业务的垄断格局,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三是注重政策实效,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不仅要抓好目前已实施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方面**采购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采购政策功能范围,重点研究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办法。

四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化**采购制度建设。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管理监督部门电子系统于一体,逐步实现**采购业务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等。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