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重症病人输错血浆 患者106天后被告知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106天后,她被告知“输错血”

女患者称不会找医院索赔

新闻追踪

时间:2010年12月8日、9日

版面:佛山新闻A21、A19

题目:《护士做�时倾偈 患者被输错血?》、《医院昨承认输错血浆》

本报讯昨日上午,事件发生整整106天后,广州沙头医院致电肖观音,告知她曾被错输血浆。“医院出了这种错误,想起来我挺后怕。”肖观音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们都是庄稼人,安安稳稳过日子就好。病好就算了,不会向医院索赔。”

此前她一直被蒙在鼓里,她因此成为距事件*近、却是*后一个得知内情的当事人。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南海中医院沙头分院给重症病人输错血浆一事,引发市民强烈关注。有市民质疑,为何在被输错血浆3个多月后,医院仍不告知患者本人。昨日,悬疑终于落地。

市民不解:

为何患者3个月不知实情?

输错血浆事件发生后,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电话,和通过报料QQ800010757与本报联系,关注患者肖观音的情况。在得知肖观音身体已近康复后,热心市民长舒一口气。事件中,“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说法多次见诸于字端。有市民认为,“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该成为一个侥幸的托词。

市民小徐还质疑,医院当时忙着*救病人,未将输错血浆一事告知患者及家属情有可原。但此后医院为何不将实情告知患者,为何不处罚相关责任人?

院方:

将严惩医疗过错责任人

事发后,南海区***派人前往沙头医院,对输错血浆一事展开调查。参与调查的负责人表示,参与*救的医生、护士都有资质。患者病情危急急需输血浆,当时血型报告单未到科室,护士打电话去咨询,“人比较多、声音嘈杂,护士可能此时听错了。该行为属医疗过错。”

南海***责成医院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如在检验室加多一道程序,反复确认血型;在输血浆时,多查证血浆类型是否与患者血型匹配等。

沙头医院的林副院长称,对于事件中相关医护人员的处理,院方将遵照奖惩制度,划分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律师:

不告知,是侵权

广东豪胜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认为,在该次医疗过程中,患者入院*疗,即与医院签订了医疗合同。“我是B型血,你却给我输了A型血浆,我承受了机体本不该承受的东西。”从医疗合同角度来看,只要是院方违反了合同关系规定,医院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事件中,知情权,即是否需要输血、输何种血浆,患者和家属享有知情的权利;因医护人员操作失误,给患者输错血浆,院方应当场、或事后将此事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如未告知,医院**存在主观恶意、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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