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有了明确规定困难家庭只能租一套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公租房将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 生活日报10月12日讯12日,济南市**公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试点范围,并限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摇号方式公开选房等。 试点期间有户籍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将逐步纳入 12日,在济南市**公布的文件《济南市人民**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试点范围。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包括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市级以下单位就业或****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无房单身职工,经济南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且在济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 对于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赁房,仍按《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执行。试点期间对户籍做出了一定限制,但条件成熟时,有稳定职业并在济南市市区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逐步纳入**范围。 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一家只能配租1套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摇号方式公开选房,经济南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引进人才由引才单位或引才园区统一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出申请。 租金每两年公布一次不高于市场平均租金的70% 文件中还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公租房将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成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要实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实行**指导价,租金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每2年向社会公布1次,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 ,并根据贷款利息、地段、朝向、楼层、物业服务标准、维修费、配租对象类别和收入分别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1次租赁期限*长4年,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要每2年审查1次,及时发现和掌握承租家庭及承租单位的各种变动情况。对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应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载入承租人个人诚信档案,该承租人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一种**性住房。承租人不能按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但过渡期内将按合同签定时的市场租金收缴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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