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沈阳一网络公司贴出告示,禁止女员工穿过于花俏、另类的服装;不得穿吊带装、露肩、露背、露脐的服装、低腰、低胸、透明或网状的服装及超短裙、裤等。一旦有人违反,将被罚款50元。事情起因就是个别女同事的穿着过于清凉,影响了男同事正常工作。
为了清凉一夏,办公室的女士们纷纷穿起了吊带装、低胸装、露背装、透视装。这女同事是凉快了,男士们却有苦难言。同在一个办公室,女同事少的还好些,碰到女同事多的,工作起来分心不说,还容易导致误会。其实,这已经构成一种性骚扰。
确实,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每个女性都有追求美丽、享受生活的自由,穿着清凉点当然也无可厚非,街道上的一些清凉着装的女性往往还能构成一条*特的风景线。但对女性上班族来说,每天工作的办公室是一个公共场合,这时候穿着暴露就像男同事在办公室打赤膊,都是对异性的一种不尊重。实际上女性过于暴露的一些着装,对男性会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极易诱导或误导男性,干扰男性的正常心态。社会上常常强调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殊不知,这其实也是一种对男性的“性骚扰”。在充分强调社会公平、男女平等的今天,前天的“8.3”男人节让我们稍微看到了除旧纳新的努力,但显然我们需要更多从细节上去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