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丈夫当庭写下悔过**书,妻子撤诉。
本报讯屡屡遭受家庭**的妻子毅然选择诉讼途径,请求**判决离婚。近日,该案在思明区人民**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丈夫当庭向妻子写下悔过**书,妻子随即当庭撤诉。
广西人阿兰和吴某于1989年10月奉子成婚。婚后两人来厦打工,爱喝酒的吴某却经常酒后无故殴打阿兰,逼得阿兰曾于2004年向**起诉离婚。当时因子女未成年且吴某万般请求,阿兰无奈之下同意与其和解。不料事后吴某仍不悔改,阿兰只好离家出走当保姆,以此躲避家暴。2010年6月30日,阿兰回家取物时再次遭酒后的吴某殴打。
阿兰认为,如今三个子女都已经成年,自己没有必要再忍受家暴了。她从报纸、社区的法制宣传中获得启示,决定以诉讼手段解决这困扰已久的家暴问题。
承办法官组织调解,严肃批评被告的错误行为,并郑重告诫他如果再实施家暴并造成对方轻微伤以上后果就应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就有可能坐牢。法官责令吴某向阿兰道歉。法官还提醒双方,“夫妻俩都年近半百了,儿女也已成人,希望你们后半生相依相伴。”吴某听后当庭写下悔过**书,**今后**打妻子,若打一个耳光罚500元,踢一脚就罚1000元,还**今后每月给妻子1500元生活费,希望能够以此得到她的谅解。阿兰见状,自愿撤诉,并向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