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组织系统开展“星级”创建活动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人民网中卫11月3日电深化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争优,宁夏中卫市近日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了“**科室”和“**组工干部”创建活动。

明确十星目标要求。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和科室人员岗位特点,中卫市在深入讨论、广征意见基础上,制定了“**科室”及“**组工干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形成了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争优”的十星目标。其中:“**科室”十星为:学习调研星、敬业奉献星、求实创新星、**服务星、业务效能星、遵规守纪星、廉洁奉公星、团结协作星、文明和谐星、公益爱心星;“**组工干部”十星为:学习之星、进取之星、创新之星、务实之星、帮带之星、服务之星、奉献之星、公道之星、勤廉之星、和谐之星。同时,“**”创建对科室和个人每颗星所包括内容、目标要求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定期组织评星。“**科室”和“**组工干部”评星活动,分季度和年度两种评选方式进行,由组织部机关**争优活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末,召开由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评星”会议。会上,各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干部分别汇报本科室、本人**情况,其他同志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采取发放测评表的形式对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进行评星。汇总后,得星数在前3名的科室和前6名的组工干部,经部机关**争优活动**小组审核后,分别确定为本季度“十**科室”及“十**组工干部”。年底召开年度“评星”大会,会议除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外,还邀请基层党务工作者代表和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等单位党组织代表参加。听取本年度“**”创建全面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填写测评表进行测评。季度测评成绩和年底评定情况的综合即为年度评定得分,其中:测评成绩占40%、季度评定情况占60%。

奖优罚劣。中卫市“**”创建活动将创建结果与科室及组工干部的年终考核与奖罚相挂钩,经考核评选出的“十**科室”和“十**组工干部”被确定为本年度“先进科室”和“优秀组工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评定等次为“二**”以下的科室负责人和组工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等次为“无星”的科室负责人和组工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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