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推行人民监督制度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11月19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电视电话会议,认真总结了2004年以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并就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是省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入推进三项**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4年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高检院按照党的***关于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同意试行的一项重要改革。经请示高检院同意,全省检察机关自2004年起在省院和15个市级院、32个基层院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48个试点院共监督“三类案件”571件,监督“五种情形”3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40件,检察机关采纳人民监督员不同意见18件。通过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使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从讲**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对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进一步健全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依法*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纳入深入推进三项**工作的总体格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高检院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各项工作。一是改进选任方式,要求下级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由上一级检察院选任,以克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由“被监督者选任监督者”的弊端,增强监督的公信力。二是调整监督范围,将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应接受监督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概括调整为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三是规范监督程序,要求改进案件监督的组织方式,完善评议表决程序,并做好监督程序与诉讼程序、办案程序的衔接,以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省市两级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对于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检察院,要面对面地指导,**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运行。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影响,为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并做好相关理论的研究工作,不断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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