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鱼儿很“缺氧”,水电开发勿过度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近年来,随着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进入收尾阶段,长江水电开发重心开始由三峡移至上游金沙江等江段。一座座规划和建设中的*型水电站横空出世,再造了数个三峡工程。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水电开发热潮中,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却频遭“围剿”,“竭泽而渔”式的过度开发一再剥夺了**鱼类的“生存权”。

长江上游“梯田”式开发 自然保护区遭前后“围剿”

1994年,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成为长江*大的水电开发工程。20世纪末以来,长江水电开发进一步上溯,进入上游金沙江以及岷江、大渡河、雅砻江、乌江、嘉陵江等干支流河段。长江干流宜宾至重庆河段,自上而下规划了三级水利枢纽:石硼、朱杨溪和小南海水电站,规划总库容81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503万千瓦。金沙江河段中下游,规划兴建梯级电站共12座,装机总容量为5858万千瓦,相当于三个三峡工程。目前,12座水电站中,金安桥、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已开工建设,其他电站也开展了前期工作。

长江上游主要支流的梯级开发也已大规模启动。从长江干流水利枢纽布置的纵剖面图上看,目前已建、在建和规划中待建的密密麻麻的各级水电站,将长江上游截成了一层层“梯田”。

**预言,照此下去,未来的长江上游将成为一个*大的水库群,而**是一条奔腾、流淌的真正意义上的河流。

正当水电开发如*如荼时,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却被迫一再为开发“让路”。四川省泸州市水产渔政局局长何建虹介绍,自然保护区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初的保护目标是补偿三峡工程对鱼类种群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保存长江上游河流的自然生态环境。

然而,随着金沙江水电开发的启动,规划中的向家坝和溪洛渡两座大坝,都位于保护区内。保护区不得不接受被“掐头”的命运,于2005年被人为下移到向家坝下游1.8公里处。仅仅四年后,在保护区的“尾部”,重庆市珞璜镇下游1.5公里处,早期规划的小南海水电站酝酿上马,保护区再次面临被“去尾”的危险。

何建虹说,2005年被“掐头”后,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虽然面积扩大了,但保护区的核心区设在了商贸活动频繁的江段,与生产、生活冲突很大,本身就不符合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如果按1990年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上游三级水枢纽全部建成后,将淹没30处**特有鱼类产卵场及集中分布点,保护区中的核心区和实验区将不复存在,仅剩41.9公里的缓冲区。保护区的结构和功能将丧失殆尽,保护区将有名无实。

流水变静水警惕水电过度开发的叠加效应

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剑伟说,长江上游大部分特有鱼类在流水中繁殖,对河流生境有着较高的依赖性。水电开发后,库区流水生境变静水生境。三峡水库蓄水后,库区大部分水域不适合特有鱼类生存,特有鱼类的种类、数量已明显减少,它们被迫迁移至上游的自然保护区内。随着上游水电开发频繁,流水生境越来越少,保护区成了长江上游干流仅存的一段流水生境,却面临被蚕食的命运。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说,目前的水电开发项目虽然提出了修建过鱼设施、采取人工增殖放流等鱼类资源保护措施,但收效甚微。长江上游鱼类多,习性各异,不可能建一个适合所有鱼类的鱼道;再加上现在修建的大坝太高,鱼道设计投资*大,过鱼效果难以**。而人工繁殖放流,只能作为一种针对**物种的补救措施,不能成为对所有品种的主要保护手段,更不能为了渔业捕捞而成为一种经济行为。

科学规划、适度开发是当务之急

一、在大流域规划未完成修编前,暂缓小流域、水电项目的开发,特别是一些敏感项目应该缓建。

二、加强鱼类资源、鱼类基础生物学研究,高度重视水电梯级开发的叠加效应,在摸清家底、辨析影响、完善措施的基础上科学规划。

三、严格实施适度开发,为**特有鱼类留下*后的生存空间。应当有选择、有限度地开发流域水能资源,在电站之间保留一定面积的流水生境,以切实缓解水电开发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资源保护工作。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应积极配合鱼类保护行动,取缔保护区内商业性捕捞,控制天然水体渔业活动,以遏制鱼类资源衰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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