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境监理处对近日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结果显示,虽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但各家单位所用的燃煤超标情况却比较严重。
市环保局近日对我市部分常年使用的10蒸吨以上燃煤设施燃煤煤质、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指标、煤场扬尘污染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批共检查17家单位。
检查中未发现冒黑烟现象,烟气林格曼黑度全部实现达标排放。17家单位中,有15家对煤场采取了密闭、覆盖等有效防*扬尘污染措施,占抽查总数的88.2%,其余2家未按要求覆盖到位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提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
检测结果显示:17家被检单位中灰分和全硫双达标的企业3家,占抽查总数的17.6%,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红光造纸厂、秋林公司吉祥大厦。
有4家单位单项指标超标,占抽查总数的23.5%,市环境监理处责令7日内更换符合规定的**燃煤,并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4家双项指标超标,占抽查总数的23.5%,由市环境监理处责令7日内更换**燃煤,依法处以上限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