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说过:“任何一个组织都不只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社会而存在,企业也不例外。只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才能走得更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现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当前,如何从企业自身出发,通过新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提升职工幸福感,在缓和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中有所作为,是国家和时代赋予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和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很显然,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利益急速分化的今天,指望通过政府一手包办来解决利益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已不现实。如何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机制,发挥各种市场力量的潜能,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社会各阶层在各尽所能、积极奋进的基础上实现和谐互动,从而共同提升幸福感,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