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各地“**”召开在即,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江苏省在全国**确定上调*低工资标准。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获悉,从2010年2月1日起省内各类地区的*低工资涨幅超过12%。此外,北京市、重庆市、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专家认为,经济形势回暖是各地上调*低工资标准的首要前提。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数据也显示中国经济回升走出了V形轨迹,GDP逐季上升。
江苏*低月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增12.95%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增12.86%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增13.56%
广东*低月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860元二类地区770元三类地区670元
江苏上调幅度超12%
1月23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宣布自2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涨幅超过12%。调整后,江苏省一类地区的*低工资水平从850元调整到96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从7.2元调整到7.8元,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江苏省是2010年第一个宣布上调*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在近期也同样表现出了上调*低工资标准的可能。
“北京市目前经济已复苏,初步具备了上调*低工资标准的条件。”1月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他同时透露非全日制劳动者工资待遇标杆――小时工资标准也将随之上调。据悉,今年*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时间可能会在7月1日进行。
此前,1月13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侯小川也公开表示,2010年重庆将继续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提高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东莞市政协部分旁听人员座谈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谈到*低工资标准时也表示,东莞目前770元的*低工资标准肯定要往上调,而适当地调高工资标准,也可以帮助解决东莞的招工难问题。
上调源于经济回暖
学界专家纷纷认为,各地相继拟上调*低工资标准是基于中国经济回暖的大环境。
2008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企业*低工资标准。当时恰恰是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显现之际,*低工资标准被暂缓调整,意在稳定就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政府宏观调控之举。
2008年国内有一半省份没有调整*低工资标准,而2009年各地对*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基本上全面暂停。
而上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经济回升走出V形轨迹,GDP逐季上升。
“当前中国低收入群体生活还十分艰苦,有必要通过一些政府手段让这些弱势群体分享到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取得的巨大经济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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