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经*高人民**核准,昨日,南川区“黑老大”刘钟永在我市被执行死刑。
去年10月21日,市第三中级人民**对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刘钟永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一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一审宣判后,刘钟永提出上诉。
市高**经依法开庭二审,今年4月16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撤销原判对刘钟永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部分,对其余部分维持原判。认定刘钟永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权利**,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宣判后,市高**依法报请*高人民**核准。
*高人民**复核后,认为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高***终核准了市高**的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