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3月15日电3月15日,记者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当前广西消费者投诉呈现以下五大特点:质量投诉仍是热点、服务行业问题突出、房产纠纷持续上升、汽车消费投诉趋热、房屋装修诟病不少。
据统计,2009年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10998件,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8.68%;已解决的投诉有10681件,解决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95万元。
质量投诉仍然是热点。在质量问题投诉方面,消费者投诉的前6名依次是服装鞋帽类质量问题、通信类商品问题、其他商品类质量问题、食品质量问题、房屋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家用电子电器类的。
服务行业问题突出。主要是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没有经过消费者自主选择并确认,单方面开通电信业务并强行收取服务费用,增值电信业务存在强制性、诱导性和欺骗性,引起消费者不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投诉增多。一是房屋买卖合同交易定金的消费纠纷投诉;二是无法按合同约定取得产权证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入住的消费纠纷投诉;三是个别不诚信商家故意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四是虚假广告宣传等引发的消费纠纷。
汽车消费投诉成为新的热点。主要问题:一是内在质量差,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在三包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二是售后服务质量差,不履行合同内的义务。三是鉴定难,取证难,一旦发生纠纷举证难。四是折旧费高。
房屋装修与物业管理问题投诉不少。一是房屋装修因双方约定不明的问题;二是物业公司因收费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